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
    1、本公司在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04年业绩作出了预测:因公司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内销产品销售下降,使整体产品毛利率下降,并且期间费用较大,预测公司全年仍将亏损。
    本公司于2004年11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出售部分资产及子公司股权的决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04年11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出让股权的决议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同时,本公司也在积极同关联方协商关于逐步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如上述事宜不能在2004年底前完成,公司预计2004年仍将继续亏损。
    2、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对于应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相关公告以该报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