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11日21日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青山西路光明青年公寓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及授权代表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出让本公司部分资产:
    将本公司下列资产以388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让给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
    (1)伊春市扶林办事处奋斗街7项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分别为:013305,013301,013300,013302,013304,013303,013346。
    (2)伊春市扶林办事处奋斗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6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0027。
    (3)伊春市扶林办事处奋斗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0027的地上锅炉、铁路专用线等二十五项机器设备。
    (4)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265-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0056618 的房产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权利。
    (5)伊春区前进办红光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492.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0032,0084。
    (6)伊春市前进办农林街的房产,面积为136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003574;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7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0030。
    (7)伊春区前进办爱林街的房产,面积为192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004203;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75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0026。
    2、出让本公司持有的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的股权:
    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与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和一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对本公司的发展形成了制约,为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本公司决定将在圣泉禾酒店中持有的占其注册资本99%的股权转让给荷泽华升木制品有限公司,转让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人民币4922万元为转让价格。本公司将另行聘请评估机构对上述股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公告,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10月31日;
    3、出让本公司持有的铁力光明厨房家具有限公司的股权:
    铁力光明厨房家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中华高速有限公司(香港)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现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对本公司的发展形成了制约,本公司决定将在铁力厨具中持有的,占其注册资本75%的股权以人民币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连云港福桥木业有限公司;
    4、出让本公司持有的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的股权:
    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对本公司的发展形成了制约,本公司决定将在盐城公司中持有的,占其注册资本67.9%的股权以人民币14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连云港福桥木业有限公司;
    5、出让本公司持有的宿州光明家具有限公司的股权:
    宿州光明家具有限公司(原宿州光明桐木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对本公司的发展形成了制约,本公司决定将在宿州公司中持有的,占其注册资本95%的股权以人民币139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连云港福桥木业有限公司;
    6、出让本公司持有的连云港光明家具有限公司的股权:
    连云港光明家具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与新加坡顺利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现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对本公司的发展形了制约,本公司决定将在连云港公司中持有的,占其注册资本75%的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连云港福桥木业有限公司;
    7、关于召开第十七次股东大会(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