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对于应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