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价格自2004年4月26日以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五节 7.5.2 之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
    公司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对于应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