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为了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2003年7月28日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其拥有的大连日发光明家俱有限公司股权等项目偿还欠款,该过程构成了关联交易,概况如下:
    (一)、收购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日发光明家俱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大连日发光明家俱有限公司是成立于1993年6月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日本国井端装潢株式会社及日本国城东通商有限会社,现本公司拟收购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日发光明家俱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二)、收购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日发木制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大连日发木制品有限公司是成立于1999年10月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日本国井端装潢株式会社及日本国城东通商有限会社,现本公司拟收购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日发木制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
    由于本公司的母公司-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75%的股权,故该公司与本公司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以上两项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收购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宿州光明桐木有限公司95%的股权;
    宿州光明桐木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3年5月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现本公司拟以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收购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宿州光明桐木有限公司95%的股权。该公司正在筹建中,尚未对外营业;
    (四)、收购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98.5%的股权;
    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3年4月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利玛软件有限公司,现本公司拟以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收购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98.5%的股权。该公司正在筹建中,尚未对外营业;
    由于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冯永明先生,冯永明先生同时又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故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收购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65%的股权和受让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515万元债权;
    (六)、收购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持有的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34%的股权;
    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2年7月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初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股东为伊春神木家具有限公司和一名自然人,其中,伊春神木家具有限公司出资9万元,自然人出资1万元人民币。2003年6月,该公司增资扩股,新增股东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其中,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50万元,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出资340万元,使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现本公司拟收购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65%的股权及515万元债权、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持有的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34%的股权。
    由于光明集团持有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93.19%的股权,光明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为冯永明先生,冯永明先生同时是本公司的母公司-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以上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系光明集团下属子公司,故上述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七)、关于本公司的子公司―光明集团永盛木业有限公司购买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伊春市乌马河区的部分资产;
    该资产包括位于伊春市乌马河区西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7405.34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14501.92平方米及部分机器设备。
    (八)、关于本公司的子公司―伊春青山木业有限公司购买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绥芬河市资产;
    该资产包括位于绥芬河建设路17号的房屋及建筑物5688.18平方米及部分机器设备;
    由于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0.99%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上述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八项交易已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放弃了表决权,独立董事认为此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代表蓝海林先生持保留意见,理由是大股东及关联方应以货币资金偿还欠款,收购股权、债权及实物资产不易保证资产的质量。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派出的董事于宁先生对收购债权相关议案持保留意见,理由是收购债权不如收购股权易保证资产质量。上述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各项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中购买土地使用权需要经有关土地部门批准,大连日发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与大连日发木制品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本公司购买其股权导致合资企业中方股东变更,尚需经对外经贸部门批准。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介绍
    (一)、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保税区泰华大厦620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开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主营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加工、信息咨询
    税务登记号:210213241817011
    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由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名自然人合资组建,其中,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7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1.4%,自然人共计出资62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8.6%。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国内贸易(国家及省有规定的商品除外);经营资本投资业;技术转让,信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本公司与大连光明工贸有限公司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是相互之间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交易对方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的发展情况:截止200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1475万元,净资产11022万元。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15800万元,净利润1849万元;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13607万元,净利润1608万元;2000年实现销售收入12764万元,净利润2824万元。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相互独立。
    交易对方五年内没有行政、刑事、民事处罚,没有重大诉讼仲裁。
    (二)、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头条19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永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销售家具、木制品、工艺美术品、土产品、化工产品、百货、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计算机及软硬件、塑料制品、日用杂品,仓储服务,信息咨询,电子服务(未经专项审批项目除外),企业形象策划,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税务登记号:110106700240371
    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由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其中,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7%,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由于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冯永明先生,冯永明先生同时又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故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的发展情况: 截止到200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6511 万元,净资产-115万元,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2059 万元,净利润 -1121万元;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3399万元,净利润-1698万元;2000年实现销售收入782万元,净利润-297万元。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相互独立。
    交易对方五年内没有行政、刑事、民事处罚,没有重大诉讼仲裁。
    (三)、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猴嘴办海滨路56号
    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荣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生物科技,网络技术,软件开发,信息咨询,计算机辅助设备生产经营,技术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外路牌、灯箱广告,摄影,录像,复印,打字,美术雕刻,名片,证皮制作,普通货物运输。
    税务登记号:230702739698080(该公司新的税务登记证正在办理中)
    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原公司名称为“伊春青峰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路318号”。因发展需要,现该公司已迁址至“连云港市新浦区猴嘴办海滨路56号”并更名为“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光明集团与四名自然人合资组建,其中,光明集团出资82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3.19%,四名自然人共计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81%。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光明集团,其营业范围为:组织集团成员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由于光明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为冯永明先生,冯永明先生同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最近二年的主营业务的发展情况: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前身为伊春青峰实业有限公司,截止200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67917万元,净资产为8469万元。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477万元,利润-283万元。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537万元,净利润-16万元。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相互独立。
    交易对方五年内没有行政、刑事、民事处罚,没有重大诉讼仲裁。
    (四)、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伊春区旭日办事处繁荣街
    注册资本:3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成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地产药材、中西药品、化学试剂、保健品、医药器械
    税务登记号:230702733682483
    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由光明集团药业有限公司与伊春市医药经贸公司合资组建,其中,光明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出资33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6%,伊春市医药经贸公司出资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光明集团药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中西药材,纯净水,饮料,生产销售医疗器械销售。
    由于光明集团药业有限公司为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最近二年的主营业务的发展情况: 截止200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69万元,净资产-27万元。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1280万元,净利润-47万元。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827万元,净利润-30万元。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相互独立。
    交易对方五年内没有行政、刑事、民事处罚,没有重大诉讼仲裁。
    (五)、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宣庆小区四号楼
    注册资本:22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永明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国内贸易(国家及省有规定的商品除外);经营资本投资业;技术转让,信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由伊春金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合资组建,其中,伊春金木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2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6.9%,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自然人出资1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8%。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冯永明先生。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0.99%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交易对方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的发展情况: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家具业、商贸业、信息业、化工业、公路交通及设施制造业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多年来,各项经济指标居全国同行业之首。近几年出口能力不断提高,2002年出口创汇1450万美元,今年1-3月份出口506万美元。截止到2002年末,公司总资产15亿元,净资产2.6亿元。2002年销售收入36744万元,净利润-2220万元(公司亏损主要是受上市公司亏损影响所致)。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42982万元,净利润3258万元;2000年实现销售收入52512万元,净利润4072万元。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相互独立。
    交易对方五年内没有行政、刑事、民事处罚,没有重大诉讼仲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目的的简要说明
    (一)、交易标的: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日发光明家俱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大连日发光明家俱有限公司所在地:大连市金州区二十里堡乡;
    法定代表人:冯开明
    注册资本:246.2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家具、装修材料和其他木制品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持股51%
    日本国井端装潢株式会社和日本国城东通商有限会社共计持股49%
    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出让方)获得股权的时间:1993年6月16日;
    大连日发光明家俱有限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620 4543 负债总额 1292 1447 应收款项总额 298 59 净资产 3328 3095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1291 1085 主营业务利润 417 214 净利润 233 88
    上年末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期数据已经审计,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公司的其他合法股东已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该项资产上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收购目的:为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减少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交易标的: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日发木制品有限公司51%和股权;
    大连日发木制品有限公司所在地:大连市金州区二十里堡镇十三里村;
    法定代表人:冯开明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餐厅柜等家具和其它木制品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持股51%
    日本国井端装潢株式会社及日本国城东通商有限会社共计持股49%
    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出让方)获得股权的时间:1999年10月10日;
    大连日发木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040 3390 负债总额 1260 1621 应收款项总额 1 331 净资产 1780 1769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806 648 主营业务利润 171 431 净利润 11 441
    上年末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期数据已经审计,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公司的其他合法股东已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该项资产上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收购目的:为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减少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三)、交易标的: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宿州光明桐木有限公司95%的股权;
    宿州光明桐木有限公司所在地:宿州市宿固路91号 ;
    法定代表人:冯永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家具生产,木制品、半成品加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包装制品销售。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95%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
    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
    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让方)获得股权的时间:2003年5月12日; 宿州光明桐木有限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03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1791 负债总额 3 应收款项总额 2 净资产 1788 主营业务收入 0 主营业务利润 0 净利润 0
    该公司正在筹建中,尚未对外营业。
    本期数已经审计,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公司的其他合法股东已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该项资产上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收购目的:为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减少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四)、交易标的: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98.5%的股权;
    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所在地:盐城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东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冯永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家具、木制品、家具半成品、木制建筑装饰材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98.5%;
    利玛软件有限公司持股1.5%。
    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让方)获得股权的时间:2003年4月25日; 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03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2269 负债总额 99 应收款项总额 0 净资产 2170 主营业务收入 0 主营业务利润 0 净利润 0
    该公司正在筹建中,尚未对外营业。
    本期数已经审计,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公司的其他合法股东已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该项资产上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收购目的: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减少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五)、交易标的: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65%的股权和受让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享有的515万元债权;
    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所在地: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路318号;
    法定代表人:王成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餐饮,客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服装干洗、水洗,沙发地毯翻新,染衣织补。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5%
    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持股34%
    伊春神木家具有限公司持股0.9%
    自然人持股0.1%
    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让方)获得股权的时间:2002年7月15日;
    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03年6月30日 200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695 86 负债总额 800 102 应收款项总额 2 0 净资产 896 -17 2003年1-6月 2002年1-6月 主营业务收入 88 0 主营业务利润 -50 0 净利润 -77 0
    上年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期数据已经审计,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公司的其他合法股东已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该项资产上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收购目的: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减少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六)、交易标的: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持有的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34%的股权;
    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和财务状况同上。
    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出让方)获得股权的时间:2002 年7月15日;
    公司的其他合法股东已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该项资产上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收购目的: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减少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七)、交易标的: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伊春市乌马河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7405.34平方米,房屋14501.92平方米及部分机器设备;
    标的所在地: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西部;
    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让方)获得资产所有权的时间:2002年8月6日;
    帐面价值:1066万元
    评估价值:1248.71万元(经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重置成本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
    资产分类评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类别 数量 评估前帐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14501.92m2 6204086.39 8229887.03 2025800.63 32.65% 机器设备 4452591.77 4257164.00 -195427.77 –4.39% 总计 10656678.17 12487051.03 1830372.86 17.18%
    注:1、土地使用权未单独计价,含在房屋建筑物中
    2、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的原因是评估前房屋建筑物占用的土地是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房屋建筑物中不含土地使用权价值,本次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该项资产上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收购目的: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减少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八)、交易标的: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绥芬河市的房屋及建筑物5688.18平方米及部分机器设备;
    标的所在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建设路17号;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让方)获得资产所有权的时间:2002年1月28日;
    帐面价值:551万元
    评估价值:557.79万元(经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重置成本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
    资产分类评估情况:
金额:人民币元 类别 数量 评估前帐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5688.18m2 2206635.00 2125949.49 -80685.51 –3.66% 其他建筑物 25317.00 23752.50 -1564.50 -6.18% 机器设备 3243676.00 3393436.00 149760.00 4.62% 运输车辆 36400.00 34720.00 -1680.00 -4.62% 合计 5512028.00 5577857.99 65829.99 1.19%
    注: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正在办理中
    该项资产上没有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收购目的: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减少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收购大连日发光明家俱有限公司51%股权
    协议签署各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03年8月15日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按审计结果公允定价,收购价格以该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经计算为1697.23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将对本公司享有股权转让金的债权,转让给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取得的该债权与欠本公司同等数额的债务相抵,使本公司用债权作为收购的对价,完成收购。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二)、收购大连日发木制品有限公司51%股权
    协议签署各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03年8月15日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按审计结果公允定价,收购价格以该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经计算为907.9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将对本公司享有股权转让金的债权,转让给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取得的该债权与欠本公司同等数额的债务相抵,使本公司用债权作为收购的对价,完成收购。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三)、收购宿州光明桐木有限公司95%的股权
    协议签署各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03年8月15日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按审计结果公允定价,收购价格以该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计算的股权价值为基准,经计算为1698.53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债权转让给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其与欠本公司债务相抵,使本公司用债权实现收购。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四)、收购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98.5%的股权
    协议签署各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03年8月15日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按审计结果公允定价,收购价格以该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计算的股权价值为基准,经计算为2137.38万元人民。
    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债权转让给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其与欠本公司债务相抵,使本公司用债权实现收购。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五)、收购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65%的股权和受让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515万元债权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各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03年8月15日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按审计结果公允定价,收购价格以该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计算的股权价值为基准,经计算为582.28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公司将于协议约定的股权交割日或之前,以冲抵转让方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欠本公司相应数额债务的方式,作为收购前述有关权益的对价。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各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03年8月15日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按审计结果公允定价,收购价格以该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计算的债权金额为基准,经计算为515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公司将于债权转让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日后,以冲抵转让方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欠本公司相应数额债务的方式,作为收购前述债权的对价。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六)、收购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持有的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34%的股权
    协议签署各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03年8月15日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按审计结果公允定价,收购价格以该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准,经计算为304.58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期限: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将本次交易取得的债权转让给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其与欠本公司债务相抵,使本公司用债权实现收购。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七)、关于本公司的子公司―光明集团永盛木业有限公司购买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乌马河部分资产
    协议签署各方:光明集团永盛木业有限公司
    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03年8月15日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按评估结果公允定价,转让价格以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准,经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资产转让价格共计1248.71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取得的资产出让的债权转让给本公司,从而使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之间的互负债务抵销,本公司通过对子公司享有债权的方式实现资产收购。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八)、关于本公司的子公司―伊春青山木业有限公司购买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绥芬河市的资产
    协议签署各方:伊春青山木业有限公司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03年8月15日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按评估结果公允定价,转让价格以基准日2003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准,经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资产转让价格共计557.79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取得的资产出让的债权转让给本公司,从而使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之间的互负债务抵销,本公司通过对子公司享有债权的方式实现资产收购。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
    1、本协议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有权机构批准出让、受让行为;
    3、享有受让优先权的其他股东同意放弃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该协议。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收购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日发光明家具有限公司51%股权
    大连日发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家具、装修材料和其他木制品,与我公司的主营业务战略发展目标相辅相成。同时该资产受让可以减少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而且本公司年可增加利润350万元左右,从而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二)、收购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日发木制品有限公司51%股权
    大连日发木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餐厅柜等家具和其它木制品,有利于本公司加强在行业整合方面的实力,发展势态良好,同时受让该资产还可以减少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而且本公司年可增加利润300 万元左右,从而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收购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宿州光明桐木有限公司95%的股权
    宿州光明桐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家具生产,木制品、半成品加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包装制品销售,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方向一致,且发展势态良好,可以增强我公司实力,减少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而且本公司年可增加利润200 万元左右,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收购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98.5%的股权
    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家具、木制品、家具半成品、木制建筑装饰材料、包装制品生产、销售,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一致,又是成立不久的新公司,负债低且发展势态好,同时该资产受让可以减少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而且本公司年可增加利润100 万元左右,从而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收购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65%的股权和受让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515万元债权
    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餐饮,客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服装干洗、水洗,沙发地毯翻新,染衣织补,可以完善本公司的配套设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公司收入,减少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六)、收购伊春光明医药有限公司持有的伊春圣泉禾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34%股权
    伊春圣泉禾酒店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餐饮,客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服装干洗、水洗,沙发地毯翻新,染衣织补,可以完善本公司的配套设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可以减少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七)、关于本公司的子公司―光明集团永盛木业有限公司购买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乌马河部分资产
    收购后可以壮大光明集团永盛木业有限公司的规模,以适应该公司日益发展的形势需要,减少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八)、关于本公司的子公司――伊春青山木业有限公司购买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绥芬河市资产;
    收购后可以壮大伊春青山木业有限公司的规模,以适应该公司日益发展的形势需要,减少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冲减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占用本公司资金9649.40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与关联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交易情况并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以上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可以减少公司大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十个工作日之前公告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备查文件
    (一)、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关联交易协议、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四)、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