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决议;
    二、200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实现净利润58万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394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5,452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讨论,决定:
    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