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3月20 日在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香格里拉饭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3 名董事授权其 他董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 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 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三、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1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3,708.14万元,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897.03万元, 抵减子公司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191.86万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619.24万 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2,774.98万元,实际未分配利润5,394. 22 万元, 按 2001年末总股本185,711,578股计算,每股税后利润0.20元。
    2001年由于受到日元贬值以及美国“9.11”袭击事件对贸易的影响,本公司出 口结汇较去年大幅下降,预计今年产品出口将出现旺销局面,为满足国内、外市场 需求,保证原材料的储备和供应,使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研究决定,本年度利润不分配,用来补充流动资金的不 足。
    2002年,本公司计划实施利润分配一次,2001年实现利润及2002年度实现利润全 部分配,采用派发现金和送红股结合的方式,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30%以上。具 体分配方案将视公司当时情况而定。2002年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原则同意此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独立董事津贴,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方案须提交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七、修改公司财务制度;
    八、召开第十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