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6月19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并于2007年7月1日上午9:30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青山西路光明青年公寓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马中文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决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决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审议通过的制度与规则详见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