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1年8月19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和授权代表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1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的决议;
    二、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2001年6月30 日 ,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 ,479万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886万元,其末未分配利润4,365万元。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讨论,决定:
    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决议;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决议。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