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青山西路光明青年公寓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总数101,187,632股,占公司总股本185,711,578股的54.49%。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表股份101,187,632股,无流通股股东,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中文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投票,无流通股股东。
    2、《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投票,无流通股股东。
    3、《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投票,无流通股股东。
    4、《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投票,无流通股股东。
    5、《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投票,无流通股股东。
    6、关于《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代表股份25,069,4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投票,无流通股股东。公司关联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投票,无流通股股东。
    会议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宏岩先生、遇守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王宏岩先生获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遇守伟先生获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8、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投票,无流通股股东。
    会议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陈清女士、张国民女士为公司监事:
    陈清女士获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张国民女士获同意票代表股份101,187,6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安盛律师事务所的张迎泽、苗全军二位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请见《北京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各项议案及与会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