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五届十一次监事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4日9日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光明青年公寓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杨春枝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如下决议:
    一、《关于对本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
    该项决议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对光明集团沈阳家具有限公司等四户公司应收款项核销坏帐的决议》;
    该项决议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对其他应收款核销坏帐的决议》;
    该项决议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对应收帐款核销坏帐的决议》;
    该项决议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决议》;
    该项决议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对资产报损的决议》;
    该项决议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