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07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伊春市青峰农场豁免要约收购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材料的补正通知,要求我公司对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事宜报送补正材料。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中介机构需要对补正通知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目前各方中介机构正在进行核查工作,由于审计机构工作时间安排问题,相关专项核查报告及审计报告不能按时出具,无法于2007年3月12日前(发出补正通知后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特此说明。
    我公司将与中介机构积极配合,争取尽早完成相关事宜的核查工作并提交补正材料。
    特此公告
    伊春市青峰农场
    20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