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06年6月30日,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资金38,874万元,其中非经营性占用28,793万元,经营性占用10,081万元。截至目前,光明集团及关联方通过两次以资抵债和现金清偿方式共计偿还36,433.71万元。至此非经营性占用全部清偿完毕,经营性占用共计清偿7,695万元,剩余2,386万元。
    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05】34号)和证监发【2006】1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集团已将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全部清欠完毕,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光明集团以现金方式累计偿还占用本公司资金7,315.50万元;
    2、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光明集团以非现金资产抵偿方式共计偿还占用本公司资金29,172.66万元;(详见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