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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公司聘请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6年11月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述的“本次拟用于抵债的注册商标的评估方法选择欠适当、交易价格欠公平”,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认为:
    首先,该商标注册为文字商标,不含图形,近年来随着光明集团VI形象标识的建立,公司在产品的外包装纸箱上使用了光明集团统一标识,但产品本身只使用“光明家具”文字商标,故本次抵债商标为文字而不含图形商标。
    其次,关于评估方法确定适当性及交易公平性的说明:
    商标的价值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性能、服务等效用因素的综合显示,甚至是效用性能比的标志。具体地说,光明家具商标是光明家具牌产品性能、质量,生产企业经营素质、技术状况、管理状况、营销技能的综合体现,因此,严格地说,本次商标评估的内涵应该是综合体现其超额收益能力的商标及其他无形资产的价值,其中主要包括光明家具商标的经济价值源于企业所拥有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由企业的收益所体现,本次,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到,同质同类型家具光明家具售价比较高,因此,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对注册商标“光明家具”所有权的价格进行评估。
    采用收益法,即从在一定的规模条件下的商标能够为公司带来的收益入手,计算未来可能取得的收益,确定评估对象能够为资产拥有方带来的利益,再乘以一定的销售收入分成率,得出该评估对象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未来收益期内各期的收益额现值之和
    P=α∑[F/(1+i)t]
    t
    t=1
    式中:
    P-商标评估值
    F-未来第t年的分成基数(税后销售收入)
    t
    n-收益年限
    t-未来第t年
    α---销售收入分成率
    1.实施及步骤简述
    预期收益的方法是指分析评估对象预期将来的业务收益情况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所谓销售收入提成方法认为在商标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商标对产品所创造的利润或者说现金流是有贡献的,采用适当方法估算确定商标对产品所创造的现金贡献率,并进而确定商标对商标产品现金的贡献,再选取恰当的折现率,将商标产品中每年商标对现金流的贡献折为现值。运用该种方法具体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⑴、确定商标权的收益年限,预测在收益年限内商标产品的销售收入。
    ⑵、分析确定商标对现金流的分成率,确定商标对商标产品的现金流贡献;
    (3)、彩用适当折现率将现金流折成现值。折现率应考虑相应的形成该现金流的风险因素和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
    (4)、将收益年限内现金流现值相加,确定商标权的评估价值。
    根据利益主体变动原则,本次评估我们的收益测算是假定委估商标给商标使用方后能为使用方产生的收益为基础测算,我们的销售收入提成率等参数是基于上述前提测算的。
    2、重要评估参数的确定
    ⑴收益年限
    考虑其商标保护年限及公司经营期限确定,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后5年内,随时会因注册不当被撒消;5年期满后,一般即可成为无争议商标。该公司商标注册已超过5年,现已成为无争议商标,在合法续展的情况下,商标权可成为永久性收益的无形资产。公司法人经营期为无限期。
    因此,在公司持续经营的条件下,商标连续使用、注册的实际情况收益年限长期有效。
    ⑵折现率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社会平均收益率法模型来估测评估中的适用折现率。即:本次评估中折现率的确定公式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其中:无风险报酬率按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5年期国债利率确定;
    2005年(凭证式)一期3/1-3/31 5年 3.81%
    2005年(凭证式)二期4/10-4/30 5年 3.81%
    2005年(凭证式)三期5/1-6/30 5年 3.81%
    2005年(凭证式)四期8/1-9/30 5年 3.60%
    综上2005年无风险报酬率为:3.75%
    其中:风险报酬考虑本委估对象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计算如下:
    对商标权而言,风险主要由产品风险系数、经营风险系数、市场风险系数及财务风险系数之和确定。根据对本项目的研究及目前评估惯例,各个风险系数的取值范围在0%-5%之间,而具体的数值则根据评测表求得。以下数值也可取中间值,如60、80之间取70等。
    产品风险 表1
权重 考虑因素 分值 100 80 60 40 20 0 0.4 技术生命周期(A) 20 0.3 技术持续性(B) 60 0.3 技术成熟性(C) 40
    取值说明:
    A、生命周期风险。投入期(100),成长期(60),成熟期(20),衰退期(60)。
    B、技术持续性风险。技术投入稳定性(0),新技术研发多(40),新技术研发少(100)
    C、生产技术成熟性风险。生产技术成熟(20),生产技术不成熟(80)。
    技术风险=(20 0.4+60 0.3+40 0.3) 5%/100=1.9%
    经营风险 表2
权重 考虑因素 分值 100 80 60 40 20 0 0.3 整体经营素质(A) 40 0.3 受外界经营环境的影响(B) 60 0.2 对价格、质量、原料供货的依赖(C) 40 0.2 重大法律诉讼 50
    取值说明:
    A:整体经营素质高,20 整体经营素质低,80
    B:影响程度大60。影响程度小40
    C:依赖性大60。依赖性小40。
    D:有重大法律诉讼80。无重大法律诉讼20经营风险=2.4%
    市场风险 表3
分值 权重 考虑因素 100 80 60 40 20 0 0.3 行业及前景状况(A) 60 0.3 竞争情况(B) 60 0.2 国家政策导向(C) 20 0.2 外部扶持力度(B) 40 3
    说明:A:朝阳行业40。衰退行业60。
    B:竞争对手多80。竞争对手多20
    C:政策导向好60。政策导向好40
    D:外部环境对企业扶持力度大20。外部环境对企业扶持力度小80。市场风险=2.4%
    财务风险 表4
分值 权重 考虑因素 100 80 60 40 20 0 0.3 资产负债状况(A) 80 0.3 企业融资能力(B) 60 0.2 应收款周转率高低(C) 40 0.2 企业项目投资情况(D) 40
    取值说明:A:资产负债率高80。资产负债率高20B:融资能力强40。融资能力强60。C:应收帐款的周转率高20。应收帐款的周转率低80D:投资资金多回收期长80。投资资金多回收期长20。
    财务风险=2.9%
    风险报酬率=1.9%+2.4%+2.4%+2.9%=9.6%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3.75%+9.6%=13.35%(取13%)
    (3)利用评测体系确定待估商标的销售收入分成率
    确定待估技术分成率的取值范围。根据评估实践和国际惯利,在评估商标时,利润分成率的取值范围在0-30%之间。如果按社会平均销售利润10%推算,则商标销售收入分成率在0-3%之间。其主要影响因素有:
    第一,根据商标在社会中的被认可程度可以分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一般商标。1996年我国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指出“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用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一个驰名商标可以向购买者传递大量的有关它所代表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优良的质量、质量的长期稳定性、对购买消费习惯的适应程度及其心理的满足程度等;著名商标是获得选定行业或省内认定的知名商标。商标的被认可程度高低依次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一般商标。商标的被认可程度越高,商标的分成率越高。
    第二,根据商标企业所在行业分析,一般而言食品、饮料等行业的商 标比其他行业的市场如高科技产品、服装产品的商标分成率高,这是因为这类市场对科技进步和流行款式的依赖性不是很大。
    第三,商标所在企业在行业中处的地位,如某一商标为其处市场龙头商标,那么其商标分成率比其它普通商标高得多。为取得龙头地位,该商标必须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能够影响整个市场,能够确定基本价格,以及能够保持强劲的竞争力。
    第四、法律保护的状况,商标保护的深度和广度,对其商标的分成率具有一定的影响。
    在上述影响因素总前三影响因素的权重各为30%,最后一条的影响权重为10%,最后得出商标商标销售收入分成率。商标销售收入分成率计算如下:
主要影响因素 标准分值 评估分值 商标在社会中被认可程度 30 27 商标企业所在行业前景 30 22 商标企业所在行业中的地位 30 24 法律保护状况 10 8 合 计 100 81
    商标销售收入分成率=3% 81%=2.43%(取2.4%)
    3、计算过程:
项目名称: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所有权评估 单位:万元 年份项目 1 2 3 4 5 以后 合计 一、销售收 国内 26746.10 26746.10 26746.10 26746.10 25408.80 入 其中(大连) 570.71 570.71 570.71 570.71 542.17 大连以外 26175.39 26175.39 26175.39 26175.39 24866.62 国外 12590.62 12968.34 13357.39 13758.11 13758.11 其中(大连) 5404.71 5566.85 5733.86 5905.87 5905.87 大连以外 7185.91 7401.49 7623.53 7852.24 7852.24 合计 39336.72 39714.44 40103.49 40504.21 39166.90 二、收入提成率 0.024 0.024 0.024 0.024 0.024 三、超额收入 944.08 953.15 962.48 972.10 940.01 国内 432.95 432.95 432.95 432.95 411.31 其中大连(所得税率12%) 12.05 12.05 12.05 12.05 11.45 大连以外(所得税率33%) 420.90 420.90 420.90 420.90 399.86 四、净超额收入 国外 229.70 236.59 243.69 251.00 251.00 其中大连(所得税率12%) 114.15 117.57 121.10 124.73 124.73 大连以外(所得税率33%) 115.55 119.02 122.59 126.26 126.26 合计 662.65 669.54 676.64 683.95 662.30 五、折现系数(0.13) 0.8850 0.7831 0.6931 0.6133 0.5428 六、净现值 586.42 524.35 468.94 419.48 359.47 2765.16 5124 七、评估值 5124
    注:销售收入为所有使用注册商标其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内产品的收入;以上销售收入是参考企业提供材料及评估师并进行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确定的。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