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1年2月19 日在中国工商 银行伊春市分行培训中心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及授权代表1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三、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 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01]第030号审计报告,公司200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725 万元,实现净利润5,305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190万元, 扣除按当年净利 润的10%(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提取)提取的盈余公积918万元,按5 %提取法定公益 金251万元,抵减子公司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278万元,减2000年度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5,868万元,本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180万元,按期末总股本185,711,578股计算,每股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0.17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 真讨论,决定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也不转增股本。
    公司2000年出口创汇较去年增长509.02%, 预计今年产品出口旺销态势将持续 上升,为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保证原材料的储备和供应,使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研究决定,本年度利润不分配, 用 来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
    2001年,本公司计划实施利润分配一次,2000年实现利润及2001年度实现利润全 部分配,采用派发现金和送红股结合的方式,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30%以上。具体 分配方案将视公司当时情况而定。
    以上方案须提交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六、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七、2001年配股条件自查报告;
    八、《2001年配股预案》;
    (一)配股比例及本次配售股份总数:
    以2000年末公司总股本185,711,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共可 配售55,713,473股。
    (二)配股价格及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
    1.本次配股价格暂定为人民币10-15元。
    2.配股价格的确定依据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参考二级市场价格及市盈率情况;
    (3)与承销商协商;
    (4)募集资金拟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三)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1)绿色环保型麦秸刨花板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27,656万元人民币,以废弃的麦秸为原料,采用世界上先进的技术, 引进先进的设备,生产市场需求的刨花板材。项目达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4,000 万元人民币,销售税金1,126万元人民币,销售利润4,755万元人民币,投资回收期为5. 64年。
    该项目建议书已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产业[2000]2476号文批复。
    (2)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项目总投资为2,990万元人民币。物流中心的建设,完善了市场营销中心的功能, 使产、供、销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降低成本和费用,使企业在营销功能方面更规范 化、科学化,投资回收期5.03年。
    该项目已经伊春市经贸委伊经贸发[2001]24号文批复。
    (3)包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总投资2,990万元人民币。对包装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产品质 量、增加品种,扩大生产能力,满足公司配套用箱和市场的需求。项目达产后, 年可 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人民币,销售利润1,253万元人民币,投资回收期为5.03 年。
    该项目已经伊春市经贸委伊经贸发[2001]23号文批复。
    (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一切事项。
    (六)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至下次股东年会时止。
    (七)本配股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九、增加董事、董事会换届;为更好的维护股东利益,应公司法人股东要求,决 定:董事会由7人增至9人,由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2名董事人选;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 据公司法人股东推荐,董事会通过如下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人员:
    林辉、席友军、刘忱、周永久、张云江、高金波、陈玉浮、于宁、王希国。( 简历附后)
    以上人员需提交第十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十、鉴于:
    1.本公司与其相关关联方具有建立和发展长期协作关系的愿望, 并且已经形成 了长期协作的事实;2.为降低采购、销售成本,提高公司效益,公司有必要充分有效 地利用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营销网络;3.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的 不断变化,公司的营销机制也相应发生了变化,公司与其相关关联方曾签订的相关协 议,已经不能适应新的营销机制 ,为了更恰当地反映交易主体关系和公平交易原则,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重新签定新的合作协议十分必要;为此,公司本着互利 互惠、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与相关 关联方拟定了有关交易协议。就交易方式、定价原则、付款方式、专有权保护、产 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供销合作协议》,该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 事认真讨论,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1.将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 事长二人,董事六人。
    2.将公司章程第九十四条(三)款修改为: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超 过公司净资产30%以上的投资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需提交第十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召开第十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22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辉,男,汉族,出生于1971年9月,中共党员,工程师,大专学历。 曾任伊春光明 家具有限公司项目部技术员、光明集团公司项目部部长、光明集团建筑运输有限公 司经理、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经理, 现任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
    席友军,男,汉族,出生于1958年12月27日,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曾任黑龙江省财政厅农财处科长、副处级员, 哈尔滨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现任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开发集团总公司总经理。
    刘忱,男,汉族,60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伊春市五星铁矿会 计、伊春市人民银行出纳、干事、副行长、伊春市工商银行行长, 现任伊春市天河 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周永久,男,汉族,出生于1956年2月1日,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曾任伊春光明家 具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大连友谊木业公司经理、伊春森林家具有限公司经理, 现 任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云江,男,汉族,40岁,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黑龙江省经济贸易 开发集团总公司投资部副科长、科长、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 现任黑 龙江省经济贸易开发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高金波,女,满族,出生于1968年3月13日,中共党员,政工师,研究生学历。 曾任 伊春市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教师、伊春市房屋土地综合开发公司办公室、伊春市房地 局房产处工会主席、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部长, 现任公司行政 总监、董事会秘书。
    于宁,男,汉族,37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现任黑龙江省财政厅经贸处 处长。
    陈玉浮,男,汉族,37岁,本科学历。曾任山东省嘉祥二中教师、黑龙江伊春市体 改委科员、大连日发光明家具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现任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长。
    王希国,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 曾任伊春市上甘岭区计委 主任,现任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