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9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五届六次监事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9日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青山西路光明青年公寓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于寿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逐项表决以下决议:
    1、董事会关于整改方案的决议;(《整改方案》附后)
    该项议案获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以公积金弥补公司累计亏损的决议:
    母公司截止至2005年10月31日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4,795,602.09元,盈余公积金为54,144,569.33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36,096,379.55元,法定公益金18,048,189.78元),资本公积金为153,687,718.80元(其中:股本溢价138,917,172.73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有关规定,母公司以盈余公积金36,096,379.55元,资本公积金108,699,222.54元弥补上述未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的资本公积余额为44,988,496.26元、盈余公积余额为18,048,189.78元(法定公益金),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以上数据尚未审计,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5个工作日前公告相关审计数据,届时确定最终亏损弥补方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果不能按期披露审计结果和亏损弥补方案,则该议案取消。
    该项议案获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同意《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章程修正案》附后)
    该项议案获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同意修改《独立董事议事工作细则》的决议;
    将第二条"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两名,由自然人担任。"修改为:"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由自然人担任。"
    该项议案获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召开第二十次(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该项议案获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