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变动的具体情况:本公司股票于2005年10月26日至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解释及说明:
    1、本公司于2005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2005年全年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05年全年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详见2005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
    2、本公司于2005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200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报告中披露2005年1-9月每股收益为-0.10元,每股净资产为1.31元,净资产收益率为-7.71%,净利润为-1872万元,净利润同比减亏37%。(详见2005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
    3、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对于应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截止目前,本公司内外部环境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相关公告以该报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