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10月19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中,因电脑操作失误,电子文件出现差错,现将公告更正如下:
    1、将标题更正为"《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将原公告第二条更正为"二、澄清声明:
    本公司就该报道补充说明如下:
    (一)据了解,2004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出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的意向,并曾经与亿阳集团就此事宜进行过洽谈、接触;
    (二)本公司为了扭转亏损局面,实施资产重组,也一直在寻求合作伙伴,寻找优良资产,探索资产重组的最佳方案;
    (三)由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冻结,致使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想法和思路无法进展。
    (四)目前,本公司及公司股东没有和亿阳集团就此事继续接触。也没有和其他公司达成资产重组方面的意向。"
    特此修正。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