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变动的具体情况:本公司股票于2005年9月21日至9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解释及说明:
    1、本公司于2005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2005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因公司降低了期间费用,使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实现净利润1028573.01元。公司预计2005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可能为亏损,如果实施资产及债务重组,可能扭亏,如果不能成功实施资产重组,公司第三季度将继续亏损,因此业绩预测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2005年8月9日的《证券时报》)。
    本公司目前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本公司2005年三季度报告正在编制中,未发现有业绩对外泄露的情况,一经发现业绩有提前泄露的情况,我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披露主要财务数据。
    3、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对于应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相关公告以该报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