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本公司于2004年11月进行的资产转让中协议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连云港福桥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桥木业")于2004年11月18日签署了下列《股权转让协议》:(1)本公司将在铁力光明厨房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力厨具")中持有的占其注册资本75%的股权以1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福桥公司、(2)本公司将在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公司")中持有的占其注册资本67.9%的股权以1488.73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福桥公司、(3)本公司将在宿州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公司")中持有的占其注册资本95%的股权以1393.0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福桥公司。
    2、付款方式均为"股权转让价款原则上于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付清",相关信息公告刊登于2004年11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在实际交易中,由于福桥木业资金紧张,并且宿州公司一直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伊春森林家具有限公司、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供应原材料(宿州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桐木抽屉侧板,为本公司提供上游产品),供货价格优惠。截止双方股权交割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尚欠宿州公司、盐城公司、铁力厨具货款及往来款1586万元;铁力厨具及盐城公司尚有部分为本公司加工的存货401万元。公司考虑到还要继续从该公司购进原材料,经双方协议,同意以宿州公司、盐城公司、铁力厨具的债权(货币性资产)及部分存货抵偿连云港福桥木业有限公司受让的股权转让款1987万元。
    剩余的股权转让款1894万元双方约定:在2005年12月31日前清偿该款的50%,在2006年6月30日前清偿该款剩余的50%。为保证公司的债权得到清偿,经双方协商一致,用福桥木业持有的铁力光明厨房家具有限公司75%的股权、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67.9%的股权、宿州光明家具有限公司95%的股权提供抵押,如连云港福桥木业有限公司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本公司可以在其债权范围内行使抵押权。
    三、股权变更过户进展情况:
    1、宿州光明家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于2005年1月28日办理完毕;
    2、盐城光明家具有限公司的一方股东与外方洽谈并协议,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外方,该公司将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加之本公司出让在该公司的股权,相关报批程序较复杂,因此至今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3、铁力光明厨房家具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变更过户由于当地外资管理部门机构调整等因素,至今尚未得到批准。
    四、本次变更支付方式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