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 按产品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 去年的 易类别 易的比例 总金额 采购原 板材 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 800 总计 30% 862 材料 有限公司 820 配件 光明集团电子商务 20 有限公司 销售产 家具 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 300 总计 3% 613 品或商 有限公司 480 品 家具 光明集团电子商务 180 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保税区泰华大厦620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冯开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主营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加工、信息咨询
    税务登记号:210213241817011
    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 年10 月,由大连春滨家具有限公司与四名自然人合资组建,其中,大连春滨家具有限公司出资187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1.4%,自然人共计出资62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8.6%。
    冯开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永明先生为兄弟关系,故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结合本公司与大连光明工贸有限公司历年来的合作以及该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分析,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二)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头条19 号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申彦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销售家具、木制品、工艺美术品、土产品、化工产品、百货、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计算机及软硬件、塑料制品、日用杂品,仓储服务,信息咨询,电子服务(未经专项审批项目除外),企业形象策划,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税务登记号:110106700240371
    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 年12 月,股东为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3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9%;连云港金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6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
    由于该公司的股东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连云港金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又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故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结合本公司与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历年来的合作以及该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分析,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与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按市场定价原则,全年关联交易价格为1100 万元。
    2、与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定价原则,全年关联交易价格为200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利用大股东及关联方的营销网络进行货物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弥补了公司营销网络覆盖面小的缺点,拓宽了产品销售及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为生产经营提供了方便条件。关联交易发生额较小,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不形成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因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小,因此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公司于2005 年3 月8 日召开的五届六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2005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马中文先生、董事高金波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本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并一致通过。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向关联方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销售家具300 万元,采购原材料板材800 万元。协议签署各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保税区光明工贸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05 年1 月5 日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原则,全年关联交易价格为1100 万元。
    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期限:结算方式为现金、经确认的即期汇票、支票、信用卡等,受货方应当在供货方发货之日起120 天内结清货款,如果受货方在120 天内不能结清货款,供货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有权要求受货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向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家具180 万元,采购原材料配件20 万元。
    协议签署各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协议签署时间:2005 年1 月5 日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交易价格:市场定价原则,全年关联交易价格为200 万元。
    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及期限:结算方式为现金、经确认的即期汇票、支票、信用卡等,受货方应当在供货方发货之日起120 天内结清货款,如果受货方在120 天内不能结清货款,供货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有权要求受货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
    1、《供销合作协议》
    2、董事会决议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