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召开了五届六次董事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5年3日8日在深圳市长城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中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逐项表决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获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该项议案获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获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4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818.90万元,抵减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950.99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133.80万元。
    200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所实现利润用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期末未分配利润-11,133.80万元待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
    该项议案获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项议案获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消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变更股票简称的议案》:
    依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818.9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第十三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经消除了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向深交所提出撤消对我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鉴于本公司200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28.18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第三节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该项议案获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有关情况的议案》。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马中文先生、高金波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