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长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5600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四川汇源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集团”)事宜已获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556号文批准,获批公告已于2002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现双方已于2003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股权过户手续。
    目前,公司总股本仍为19344万股。其中:汇源集团持有5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5%,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长江集团继续持有本公司1238万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