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02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于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北京,距离较远。因此,公司拟将审计机构由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2002年年报起,由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本议案尚需报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