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2年9月15日下午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建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资产与四川汇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集团)合法持有的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99.231%的股权、四川汇源进出口有限公司83.51%的股权、四川汇源电力光缆有限公司54.498%的股权进行置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置换属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资产置换需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本公司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资产置换进行审议。由于本次资产置换属关联交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在本次置换中,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能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司的本次资产置换聘请了相关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置换出具了相应的独立意见,该置换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此外,公司监事会将本着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原则,监督本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扎实推进资产置换工作,切实保护广大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