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996年4月26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郭新荣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郭新荣先生《关于请求不再兼任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报告》,为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职能和总经理班子的经营管理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水平,同意郭新荣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聘任郭宛容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简历详见1995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上市公告书”),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