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29 日上 午在本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 股份数为9480.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1%, 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郭新荣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440.06万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58%;反对0股;弃权40.84万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440.06万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58%;反对0股;弃权40.84万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440.58万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股份的99.58%;反对0股;弃权40.84万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2001年度,公司由于计提坏帐、投资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新四项减 值准备)等原因,使公司当年利润为为-4,850.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同时,截止2001年度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亦为负数,鉴于此特殊情况,公司拟定200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若2002年度公司盈利,将根据有关规定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同意9440.0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58%;反对0股;弃权40.84 万股。
    5、审议并部分通过《公司更换和增选部分董事和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郭新荣先生、田振庄先生、彭子都先生、屠麟川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9479.06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 0股;弃权1.84万股。
    增选朱开友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 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增选刘中一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 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增选谢春媚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 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增选杨巨伦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 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增选黄海怀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 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增选陶冶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选举周良超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 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选举郭飞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692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 的7.3%;反对0股;弃权8788.8股(根据2002年5月21日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2002〗 093号来函,郭飞先生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因此四川省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等投 弃权票),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2.7%。
    股东大会未通过郭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目前由龙德明先生、熊长城先生、杨小青先生、左j 先生、 毛明坤先生、朱开友先生、刘中一先生、谢春媚女士、杨巨伦先生、黄海怀女士、 陶治先生及独立董事周良超先生组成。以上董事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02年4月25 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本公 司刊登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更换和选举监事的议案》:
    李瑾女士、林竹俊先生、徐江川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 事。
    选举刘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 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选举唐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谭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其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目前由刘建伟先生、唐英女士、谭军先生组成。以上监事会 人员简历详见2002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本公司刊登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479.06万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10、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重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479.06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11、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聘任的北京中兴 宇会计事师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1年度年检,公司决 定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02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同意9479.06 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0股;弃权1.84万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证券从业律师李正国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程序、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