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5月30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飞公司”)通知,长飞公司于2007年5月24日至2007年5月2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2,31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0%。截至2007年5月29日收盘,长飞公司尚持有本公司股份8,421,41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61,41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3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5%。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