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5月25日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四川省长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集团”)通知,长江集团于2007年4月26日至5月2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2,57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3%。截至2007年5月24日收盘,长江集团尚持有本公司股份7,649,5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49,511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5%。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