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3月28 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召开了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1995年年度报告;
    二、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业务报告;
    三、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1995年度分配预案:
    1995年公司营业收入108949万元,利润总额5630.2万元,税后利润4789.9万元。 提取10%的公积金、公益金各479万元,加上1993、1994年度未分配利润6453万元,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284.9万元。董事会决定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10 股红 股方式分配利润,剩余部分3384.9万元仍留在未分配利润。以上预分配方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免去魏文浩先生董事职务;
    六、召开股东大会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第九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1996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长江公司本部后三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一段 34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批准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1995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1995年度财务决算及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批准免去魏文浩先生董事职务事项;
    6、审议批准199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其他有关事项。
    (四)参加会议人员及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996年5月10日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5月20日-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 00 携带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交割单、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 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
    联系电话:(028)3333955 传真:(028)3333896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