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四次监事会于2001年8月7日上午 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2名,委托1名, 会议符合 法定程序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公司二OO一年度中期报告》、《公司二OO 一年度中期报告摘要》和《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