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月9日上午在 本公司后三楼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 人, 代表股份数为 940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407.04万股, 占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00年度公司总经理业务报告;同意9407.04万股, 占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0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407.04万股, 占出席会议 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0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290.04万股, 占出席会议股 东代表股份的98.3%;反对0股;弃权117万股。
    五、审议通过200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2000年度,公司由于计提坏帐、投资减值准备等原因,当年利润为-5,628 万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同时,截止2000 年度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负数,鉴于此特殊情况,公司拟定2000年不进行 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2001年度公司盈利,将根据有关规定 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同意9290.0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3%;反对0股;弃权117 万 股。
    经康维律师事务所证券从业律师李正国见证,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 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