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源通信
    股票代码:000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二路四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二路四号
    联系电话:027-87802541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5年4月29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转让方本次转让的股份为法人股,其转让不涉及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本次持股变动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本持股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指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汇源通信:指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二路四号
    注册资本:欧元陆仟叁佰叁拾贰万捌仟贰佰壹拾捌元整
    公司注册号码:企合鄂武总字第000034号
    公司法人代码:61640035-2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生产光纤光缆及其附件、组件和材料,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本企业的产品。
    经营期限:20年
    税务登记证号码:鄂国税武税字420101616400352号
    鄂地税武字420153616400352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二路四号
    联系电话:027-8780254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是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荷兰德拉克控股公司和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经营,上述三家公司分别持有公司37.5%、37.5%、25%的股权。中国电信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45,证券简称:长江通信)的第一大股东为武汉长江光通信产业有限公司,为国有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公司任职情况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或地区的居留权 朱高山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长 Van Kesteren 荷兰 阿姆斯特丹 副董事长 荷兰德拉克通信科技公司董事长 孙大为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监 田竑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副总监 熊瑞忠 中国 武汉 否 董事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明 中国 武汉 否 董事 Raskin 比利时 阿姆斯特丹 董事 荷兰德拉克控股公司首席运营官 K.K.Yeung 中国 香港 董事 杨国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主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变动前,本公司未持有汇源通信的股份。
    (二)2005年4月28日,公司与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汇源通信1300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6.72%),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92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肆万元整),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汇源通信13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6.72%),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四)上述股权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也不存在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各方没有就股权行使作其他安排。
    (五)上述转让的汇源通信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无买卖汇源通信上市流通股份行为。
    五、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高山
    签注日期: 2005年4月29日
    六、备查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公司与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