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0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定于2005年4月29日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刊登于200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鉴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2005年4月18日召开的2005年第5次会议审核,公司关于增发不超过3800万股新股的申请未获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本次股东大会原定审议议案中《公司关于符合增发新股条件的议案》、《公司关于2005年继续实施增发新股的议案》两项议案,并将会议召开方式由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变更为现场投票方式,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其他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