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04年9月29日下午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守银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符合证监会与国资委于2003年9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对担保对象资格的规定,双方进行互相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