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4年1月30日,本公司股票价格已连续3个交易日达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公告如下: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本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报刊上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