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年会,于1998年5月28日上午 在本公司后三楼会议厅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共34人, 代表股份8517.37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14880万股的57.24%,符合《公司 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大会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8497.37万股, 占到会 股东代表股数的99.77%;
    2.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股数8017.37万股, 占到会 股东代表股数的94.13%;
    3.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股数8407.37万股, 占到会股 东代表股数的98.71%;
    4.审议通过《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股数8397.37万股, 占到会股 东代表股数的98.59%。利润分配方案为:
    1997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2787.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分别按10%的 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可分配利润为2229.9万元。 加往年留存未分配利 润6545万元,1997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774.9万元。决定按1998年3月公司配股后 总股本计,每10股送红股3股,余4310.9万元结转1998年。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8267.37万股, 占到会股东 代表股数的97.06%;
    6.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划拨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8497.37万股, 占到会 股东代表股数的99.77%。
    以上表决结果已经四川省公证处高级公证员郭仕其、代文龙现场公证。
    特此公告。
    
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