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6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885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朱开友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8853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总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王国金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8853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总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郑慧媛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8853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总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刘蜀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8853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总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以及王国金先生、郑慧媛女士、刘蜀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2003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本公司刊登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闫家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