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0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6月25 日在公司 本部后三楼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32人,代表股权数7348. 72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3.25%。会议经四川省公证处派员现场公证,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经大会审议与表决,批准以下决议:
    一、批准《199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批准《199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批准《1996年度公司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四、批准《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批准《199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1996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3950万元,分别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各395万元后,加上往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3384.9万元,截止1996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总额为6544.9万元。鉴于公司年度进出口贸易经营所需资金甚大, 为保证公司 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股东长远利益,决定对1996年度利润暂不分配。
    六、经过逐项表决并批准《公司配售股份方案》:
    1.配售比例和配售股份总额:以1996年末公司总股本13800万股为基数, 按照每 10股配3股(10:3)的比例实施配股,配售股份总额为4140万股。
    2.配售价格浮动幅度:每股人民币4元至7元,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实施时确定。
    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用于进出口贸易所需流动资金,以扩大 进出口贸易经营规模,创造新的效益。
    4.配股决议有效期限:至1997年12月31日止。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法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
    本方案尚须报四川省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七、经2/3以上与会股权表决并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选举左锟、田振庄、 龙德明、陈远义、陈泓贵、杨小青、高克勤、郭新荣、屠麟川、彭子都先生等10人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九、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选举李瑾女士、 康 宁先生等2人和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李世震先生共3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 事。
    附一:公司新任董事简历
    附二:公司新任监事简历
    
四川省长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6月26日
    附一
    新任董事简历
    左锟,男,33岁,大专文化,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成都分行外贸信贷处科长, 中 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外贸信贷处副处长,现任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外贸信贷处处长。
    龙德明,男,53岁,大学文化 ,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省万县地区工业局副局长, 四川省纺织厅办公室主任,西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我公司副总经理。
    陈泓贵,男,48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内江市分行副行长, 中国工商银行宜宾地区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
    高克勤,男,39岁,研究生毕业 ,高级经济师。曾任四川省都江堰市农行副行长, 四川省农行计划处处长,现任四川省农行副行长。
    屠麟川,男,53岁,大专文化,国际商务师,曾任四川省畜产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现任我公司副总经理。
    附二
    新任监事简历
    康宁,男,45岁,大专文化 ,经济师。曾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四川省长江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我司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老干处处长、 工委 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