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公告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2年4月23日发布A股股票 暂停上市公告后,现就本公司为恢复上市和2001年度报告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发 布公告:
    一、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
    1、出售非盈利资产:以15000万元人民币价格将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权出售给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详见2002年4月26日公布之出售资产公告)。 预 计出售事项将于2002年6月30日前完成,完成出售后,将有效剥离公司亏损源。
    2、经营情况:本公司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已经有效地遏止了巨额亏损势头, 呈现了生产增长、效益提高、经营局面好转的良好势头。一季度,全公司实现利润 为亏损978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额3,781万元减亏2,803万元;完成销售收入27, 687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9.6%,比上年同期增加2,724万元,增长11%。 从行业 经营特点及生产周期来说,二季度处于企业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活跃期,有望 取得比一季度更好的经营业绩,为本公司2002上半年中期扭亏,实现恢复上市奠定 基础。
    二、2001年度报告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银团贷款:目前诉讼双方当事人正在就偿债协议交换意见,并于 2002 年4月29日香港高院开庭聆讯时,法官当庭批准将“清盘”聆讯再次延迟两周至5月 13日。
    2、 关于应收关联方款项:公司已冻结其持有的中日合资企业古河电缆的中方 股权,并经法院调解以该股权抵偿部分债务,相关工作正在操作中。
    3、其他事项的解决也都在按照董事会对2001 年度报告审计意见相关事项拟定 的办法(详见2002年4月18日公布之年度报告)积极实施当中, 但目前尚无实质性进 展。董事会将采取积极措施,尽最大努力,争取尽快解决审计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十章三节终止上市的规定,如出现不能满足 恢复上市条件的情况,本公司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
    银团贷款进展公告
    在2002年5月13日法庭聆讯中,境外银团律师向香港高院表示, 银团方已经对 本公司提出的还款方案表示同意,并由此提出延期两周审理诉讼案的申请。经本公 司联系银团方确认,法官已批准将“清盘”聆讯再次延迟两周,至5月27日。
    特此公告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