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000万美元银团贷款诉讼案,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 司])于2001年12月28日接到香港高等法院送达的银团提出清盘申请的起诉状。在 此之前,本公司已对诉讼案研究了应对措施 ,由于本公司预计将连续三年经营亏损, 目前无法偿还此债务。公司将抓紧变现部分资产, 并依法向大股东和第三方借款人 追索应收帐款。若香港高院作出清盘判决,将对本公司经营运作造成较大影响。
    在本公司2001年12月13日公告中,关于“辽宁省金融管理办公室(“金融办”) 接管辽信外债业务”的提法有误。经本公司核实确认, 此项贷款的担保人辽宁信托 投资公司(“辽信”)于今年10月9日被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宣布撤销,并成立清 算组,具体负责原辽信境内外债权、债务的处理工作。 目前本公司已向清算组登记 了辽信使用2000万美元的债务情况。
    本公司将密切注意上述事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提醒本公司股东及公众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宜小心谨慎。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