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本公司于2001年5月21日发出的股权变更公告后,又于2001年6月30 日接本公 司第一大股东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持股42,052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8.15%)通 知,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中的4,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 58%)因与四川东方电气集团财务公司债务问题被冻结后,于2001年6月19 日被成都 市中院依法执行拍卖。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现持有国有法人股38,052万股, 占 股本总额的43.57%,仍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股权变更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运作及 财务状况并无任何影响。本公司将按交易所规则规定对此事的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 务。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