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6月1日接到香港高院送达的中芝兴业财务公司牵头的银团方诉 本公司逾期借款纠纷案的起诉状,要求本公司归还借款本金4, 000万美元、利息1 ,632,944.44美元,折合人民币3.4亿元。本公司对此案正积极研究应对措施。目前 公司正常的生产运作及财务状况未受此影响,本公司将按交易所规则规定对此事的 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