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刊登在2006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当日的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网上,期后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09,513,138股,占已发行总股本的23.99%)《关于更换会计师》的补充提案,2006年5月17日公司据此发出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6月2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瞿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是2006年4月28日(H股)和2006年5月26日(A股)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498,414,890人,代表股份498,414,89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07%。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2006年4月19日及5月17日的指定信息披露报章上,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题一、审议并批准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报告
    同意498,414,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题二、审议并批准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3,625,686.63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7,605,354.19元,本报告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498,414,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题三、审议并批准《关于更换会计师的议案》为降低审计成本,不再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的境内、境外核数师,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境内、境外核数师,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同意498,414,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题四、审议并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498,414,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惠肇阳律师
    3.结论性意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等相关问题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及《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监事签名的本次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