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 年4 月26 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 年5 月12 日公告了《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于2006年5 月16 日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单位:股)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471,820,000 54.02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35,920,000 49.91 (一)发起人股 - -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股 - -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4,591,841 0.53 3、境内法人股 -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31,328,159 49.38 4、外资法人股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 - 5、境外法人持股 6、其他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定向法人股 - - 7、其他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 - (二)内部职工股 3、境内法人股 471,820,000 54.02 4、外资法人股 - -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5、自然人股 6、其他 - - (四)高管股份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401,550,000 45.98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五)其他 1、内部职工股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37,450,000 50.09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高管股份 - - (一)人民币普通股 179,500,000 20.55 4、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01,550,000 45.98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43,600,000 16.44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257,950,000 29.54 3、境外上市外资股 257,950,000 29.54 4、其他 - -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873,370,000 100.00 三、股份总数 873,370,000 100.00
    二、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新东北电气投资公司 209,513,138 G日+36个月 注1 43,668,500 G日+12个月 2 上海宝裕公司 5,298,818 G日+24个月 3 沈阳新泰公司 33,741,254 G日+12个月 4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143,698,290 G日+12个月
    G 日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1: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东北电气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在前述36个月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5元(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股份出售期间,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限售期满,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等事项,应对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例调整。
    三、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14 层
    邮政编码:110001
    联系人: 孙震 朱欣光
    电 话:024-23527080 23521976
    传 真:024-23527081
    四、备查文件
    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