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兹通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05年6月2日(周四)上午九时在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公司会议室举行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批准2004年年度业绩报告;
    2、审议并批准2004年度净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并批准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境外核数师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内核数师,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4、审议并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上审议事项的相关背景资料刊登在2005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
    1. 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05年4月28日收市时在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表决。
    2.为了确定有权出席股东大会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2日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东股份过户登记。于2005年4月28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于会上表决。凡欲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须于2005年4月28日下午四时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事处。
    3. 凡欲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填写回执并于2005年5月13日前,将此回执寄回本公司。
    4. 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派一位或多个人(不论该人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5. 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的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的话)最迟须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交回本公司,方为有效。
    6.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回 执
本人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仍持有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定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召开的二零零四年年度股东 大会。 签 名: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 六月二日召开的二零零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