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兹通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05年2月18日(周五)上午九时在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公司会议室举行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a、批准转让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99.99%股东权益之交易;
    b、授权董事会作出以落实或促进交易生效而签订有关文件及采取之恰当行动;
    以上交易的相关背景资料刊登在2004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
    1. 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05年1月18日收市时在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表决。
    2. 凡欲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填写回执并于2005年1月28日前,将此回执寄回本公司。
    3. 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派一位或多个人(不论该人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4. 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的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的话)最迟须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交回本公司,方为有效。
    5.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
    回 执
    本人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八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仍持有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定于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八日召开的二零零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签 名: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八日召开的二零零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