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袁利民先生、许秀芹女士,职工代表迟瑾芝先生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3月8日上午十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迟瑾芝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