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二00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由于校对疏漏,股东回执规定的“2004年2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日期有误,应更正为“2004年2月6日”。
    特此更正,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