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2年11月1日接深圳证券交易所存管部通知,本公司股东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因债务问题,其所持本公司3250万国有法人股权被司法拍卖,并已完成过户登记,具体转让明细如下:
受让单位名称 过户股数(股) 占股本总额 过户日期 的比例 上海鑫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8,000,000 0.92% 2002/10/29 上海昆凌工贸有限公司 7,000,000 0.8% 2002/10/29 上海高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0,000 0.11% 2002/10/29 宜兴市昌丰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1,000,000 0.11% 2002/10/29 沈阳市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0 1.14% 2002/10/30 上海鑫基室内装潢有限公司 5,500,000 0.63% 2002/10/30
    截止2002年11月1日,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减为64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7.33%。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5日